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委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了7大类食品,分别为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油及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总共抽检了514批次。经检验,其中合格批次为511批次,不合格批次有3批次,本次抽检的合格率达到了99.42%。对于在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我委已责令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进一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来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中。相关查处情况将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不合格样品分别为餐饮食品、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各1批次。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附件中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调味品.xls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