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及对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及餐饮具的抽检工作。此次抽检对象涵盖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计482批次。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产品有474批次,不合格产品为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