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提质增效,有力震慑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全领域、全链条知识产权,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浙江省标准质量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遴选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地理标志等内容,涉及版权、公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法院、检察院、海关等行政司法部门。
“滕某某仙居杨梅店”侵犯“仙居杨梅”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地理标志案(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简介】
“仙居杨梅”地理标志产品划定的地域保护范围为台州市仙居县所辖20个乡镇(街道)418个行政村,证书持有人为仙居县果品产销协会。
2025年5月16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抖音网店“滕某某仙居杨梅店”销售的“【顺丰冷链】正宗浙江仙居东魁杨梅鲜果当季整箱6斤新鲜水果礼盒装”涉嫌假冒“仙居杨梅”商标。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仙居杨梅”地理标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带有“仙居杨梅”字样的图片、标题对上述商品进行宣传,并在商品参数中设置城市为台州市,省份为浙江省,水果品种为东魁杨梅,其实际销售的商品为云南杨梅,共销售217单,销售额共28424.97元。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为虚假宣传、未经许可侵犯“仙居杨梅”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擅自使用“仙居杨梅”地理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是规范地理标志使用、强化直播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仙居杨梅”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品质与声誉源于特定地域属性,本案对跨区域假冒标注行为的处罚,严厉遏制了“套牌”牟利乱象,维护了地理标志的地域性、特异性价值,守护了地方特色产业品牌公信力。同时,针对直播电商领域虚假宣传侵权行为的查处,精准打击了线上地理标志侵权漏洞,警示电商经营者不得利用信息差误导消费,推动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地理标志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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