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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打开果肉少有酒味,消保调解商家补偿消费者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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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6日,消费者练女士向相关部门投诉,她在连江县某便利超市(以下简称“某超市”)购买榴莲时,是在超市营业员的推荐下,花费71元买了一个榴莲。然而回家打开后,发现榴莲存在诸多问题,里面的果肉不仅少,还有部分呈现黑色,并且品尝后发现果肉熟过了头,有酒味。练女士立刻返回该超市,要求营业员尝一下榴莲,可营业员拒绝品尝,坚称榴莲没问题。于是,练女士向超市提出退款或者加钱换一个大的榴莲这两个解决方案,但超市均未采纳。练女士对此结果不认可,将榴莲留在超市,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希望超市能给她退款。
  调解过程及结果
  接到练女士的投诉后,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潘渡市场监管所迅速介入调查调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某超市,对练女士购买的榴莲果肉进行现场核查。超市负责人表示,如果榴莲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愿意承担退换责任,但无法保证榴莲的出肉率。工作人员随后与练女士沟通,解释说榴莲作为食用农产品,其果肉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榴莲品种、个头大小、成熟度以及种植环境等。而且,必须剥去外壳才能知晓果肉的多少和品质好坏,这不是超市及营业员能够事先控制或知晓的。对于练女士提供的照片上显示果肉个别部位有黑色的情况,工作人员认为可能是拍照角度、光线折射等原因造成的。经过调解,某超市最终退还练女士20元作为补偿,练女士接受了这一结果。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销售者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或者带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如实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产地应当具体到县(市、区),鼓励标注到乡镇、村等具体产地。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在包装、保鲜、贮存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用农产品标签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鼓励销售者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展示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带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鼓励在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或者包装日期、贮存条件以及最佳食用期限等内容。”第十五条规定:“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可拣选的果蔬类食用农产品带泥、带沙、带虫、部分枯萎,以及可拣选的水产品带水、带泥、带沙等,不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第十六条规定:“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贮存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施设备,并保持有效运行。”
  在本案中,练女士在某超市营业员的推荐下购买了榴莲,回家打开后发现果肉少且过熟、有酒味,从而与超市产生了纠纷。一方面,榴莲作为带壳的水果,其果肉受多种因素影响。通常来说,选择成熟度适宜、品种较大的榴莲,能获得较多的果肉,出肉率也相对较高。此外,果肉情况还受种植环境、采摘时间、个体差异等诸多因素影响。练女士在超市购买的是巴掌榴莲,其本身个头相对较小,所以相比其他榴莲,果肉少是自然生长条件导致的,并非人为可以控制。另一方面,榴莲需要剥去外壳才能看到果肉多少和品质好坏,超市营业员应练女士要求,凭借经验帮助挑选榴莲,而是否购买的决定权在消费者手中。同时,超市及营业员对销售的榴莲品种及果肉品质应该有一定了解,但在销售或推荐时,没有明确告知巴掌榴莲相较于其他榴莲可能果肉较少,也无法保证帮助挑选的榴莲果肉及品质,这让练女士产生了错误的心理预期,认为超市推荐的会相对有保障,从而误导了消费者购买,存在一定过错。如果商家对榴莲果肉数量、质量等作出了明确承诺,而实际榴莲果肉数量、质量未达到承诺标准,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经过调解,某超市同意退还练女士部分费用作为补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消费警示提示
  榴莲果肉营养价值高,富含不饱和脂肪酸、蛋白质、氨基酸和维生素等,深受许多消费者喜爱,被誉为“水果之王”。然而,榴莲好吃却不好挑选,由于需要剥去外壳才能看到果肉品质,若挑选不当,就会遇到榴莲过生或过熟、口感不佳、僵果、重量缺失等问题,考虑到其较高的价格,消费者往往难以接受,进而容易在售后问题上与商家产生纠纷。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食用榴莲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选择正规商家购买,注意留存相关凭证。消费者应尽量选择信誉度高、口碑好的正规超市或专业水果店购买榴莲。最好直接购买商家打开并包装好的榴莲肉,这样能做到所见即所得,品质也相对有保证。同时,要向商家询问所售榴莲的品种、上架销售时间、保质期等信息,详细了解商品情况,并注意保留好发票、收据、转账记录等消费凭证,以便后续维权。
  二是学习榴莲选购知识,详细了解退换规定。对于想自行挑选榴莲的消费者,要留意商家是否明示榴莲品种、承诺果肉数量及质量等,必要时可向商家询问并确认。同时,要对果肉多少和品质有合理预期,并通过“看、捏、摇、闻”等方法简单判断榴莲的成熟程度、品质优劣和果肉多少。看外观。挑选榴莲时,最好选择外形圆润饱满、底部较大平整,且没有明显变形或压痕的果子。另外,要关注榴莲顶部的开裂程度,若果实顶部即将开口或微微开口但看不到过于明显的果肉,说明榴莲成熟度较高;若裂口较大,无法确认果肉是否受到污染,不建议购买。捏尖刺。榴莲外壳上的尖刺可作为判断果实品质的参考,呈短粗状的刺通常代表品质更好。可以用手捏住两个相邻刺的顶端部位向内靠拢,如果轻松捏动,说明果皮柔软,里面的果肉成熟度较高,可以打开食用;如果较难捏动、手感坚实,表明未完全熟透。捏刺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扎手。摇果肉。成熟榴莲的果壳和果肉之间有空隙,将榴莲拿起轻轻摇晃,如果感到里面有碰撞感或听到细微声响,说明果肉已成熟并脱离果壳,反之则较生。闻味道。可靠近榴莲裂口或底部闻一闻,新鲜成熟的榴莲一般有浓郁的果香。如果闻到酒味,说明榴莲可能过熟或已变质,不建议购买;如果闻到类似刚剪过的青草味道,说明还不够成熟,口感较差,若要购买,需放置一段时间再食用。此外,目前一些商家对销售的榴莲提供“坏果包赔”服务,但对于开出果肉少等情况,一般不负责退换货。对榴莲果肉数量及质量有要求的消费者,可选择商家有明确承诺的商品购买。
  三是根据情形分类贮存,打开后应尽快食用。对于未打开的榴莲,可以放在阴凉通风处贮存;对于未成熟的榴莲,可以用报纸包裹,与苹果、香蕉等水果放在一起置于阴凉处催熟。对于已经打开的榴莲,或是购买的现成榴莲果肉,应尽快食用。未食用的果肉可用保鲜袋或保鲜膜封好,放入冰箱冷藏区保存,一般不超过2天,也可放入冰箱冷冻区保存较长时间。再次食用时要注意查看榴莲状态,若发现榴莲散发酒味、酸味,说明已经变质,应停止食用。四是注意禁忌适用食用。榴莲果肉营养价值虽高,但并非人人适合食用。一般身体健康的成年人都可食用榴莲,但一次不宜食用过多,每天尽量别超过100克。榴莲的糖分和热量较高,糖尿病、高血压、脂肪肝患者,以及血脂胆固醇高的人群,应尽量避免食用。同时,榴莲含有较高的钾质,肾病和心脏病患者也要少吃。此外,榴莲含有硫化氢的气体(榴莲味道中的主要成分),如果摄入过多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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